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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 - 好新闻无止境

  北京市审计局长李颖津29日在人大作报告时候披露,部分投资项目应履行而没有履行公开对外招标程序,还有些项目未经审批将公开对外招标改为邀请招标,总涉及金额超过50亿元。

  重大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,不仅从国家到地方曾经三令五申,而且《招标投标法》也是这样规定的,让人遗憾的是,未公开招投标的重点项目依然不少。

  看了这条新闻让人不解的问题有很多,比方说,既然有些项目未经审批将公开对外招标改为邀请招标,无疑就是违规违法招标,那么,招标结果是否算数、有无“招标腐败”、有关责任人是否受到惩罚等问题,就应该向公众有个交代,但在新闻中没有看到。

  既然发现了未公开招标项目,有关部门想必就会进行一定的处理或纠正。我以为,除了严厉问责之外,还应深刻反思未公开对外招标的深层原因。有纪检官员就指出,某些政府部门集工程立项、资金、招投标、建设、监管、使用于一体,既当业主,又当管理者,是造成腐败分子“前腐后继”的体制原因———这是最应该可以让我们反思的。

  新京报29日报道,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在官方网站通报了65批次不合格服装产品,“满福鑫”和“创今威”两款服装查出了可致癌的芳香胺染料,目前这些服装均已被责令退市。

  市工商局表示,买到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向销售商要求退货。那要是消费者没了购物小票,怎么办?难道就只有自认倒霉吗?

  笔者曾遭遇过此类困惑,买的几罐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,因没保存有关购货凭证,最后也没能退掉。按消费者的习惯,大宗商品或贵重商品,需要凭证保修的商品,才可能会索要购物发票,妥为留存,以备维权。至于像一件休闲女式风衣、一条休闲裤,能较久保存购物小票的人,可能不多。

  笔者认为,这部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应该得到保护,在消费的人因出示不了购物证据,无法在销售商那里退货时,工商部门有义务协助消费者,让问题产品的制造商履行退货义务。

  最近姑丈到我家看电视,一则关于“低碳”生活的消息引起了他的注意。他好奇地问我:“现在我经常听说‘低碳’生活,什么叫‘低碳’生活?”对仅有初中文化的外来工姑丈,我通俗地向他解说。没想到,听了我的解说后,姑丈竟激动起来:“原来,我一直在过着‘低碳’生活,一直在为环保事业默默作出贡献!”听了他的感言,我先是愕然,后来仔细想想,又觉得他说的是大实话。

  两年前,姑姑因病去世了,姑丈便独自负起养育两个儿子的重任。现在,他两个儿子都在家乡农村读高中,为儿子的前途,他进城务工,拼了老命一个月最多也只是赚几百元,扣除寄给儿子的生活费和自己的房租,剩的便少得可怜了。姑丈对我说,他吃的粗粮青菜;住的是仅能遮风挡雨的简陋出租屋;骑的是破自行车;晚上看的是星星和月亮……姑丈过的,正是实实在在的“低碳”生活。

  而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士,不也是过着一样的“低碳”生活吗?他们的“低碳”生活令人揪心———难道他们本来就该过这种“低碳”生活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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